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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, 内含信息有关于: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, 「伊羅欣」是重在祂的功用或工作,而「耶和華」是重在祂的本質、存在 是 我們讀舊約聖經,大多都知道人的名字都含有屬靈意義,譬如「亞當」(創 二 17)原文意”紅土”,因為他是神用塵土造的(19),而「夏娃」(20)意”活的” ,原本該死的變成活的。稍加留意就會發現,重要人物的名字通常都暗示這人的 本質、出身(如亞當)或工作、功蹟(如夏娃)等。那神的名字呢?因為神的名字很 多,這裡只舉聖經最早使用的兩個名字:「神」(一 1),原文是「伊羅欣」,字義 是”大能者”,正符合祂用大能量,創造(指無中生有)宇宙(即諸天與地);「耶 和華」(二 7)原文是「未來是、現在是、過去是」,簡單說就是,我「是」,即” 永遠的生命或存在”。我們不難理解,「伊羅欣」是重在祂的功用或工作,而 「耶和華」是重在祂的本質、存在(活著)。我們通常稱前者為”經綸”(工作), 後者為”素質”(生命)。一般說,神的經論偏重連於”人的魂”(生活);而神的 素質卻連於”人的靈”(生命)。, 「成孕」是指素質,而「棄絕」是指經綸 是 第一個例子,可能是最明顯也最關鍵的,就是主耶穌身上,既有神 (聖靈) 素 質也有經綸的同在。「馬利亞就被看出懷了孕,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。」(太一 18) 這裡「從」直譯,出於。基督雖是從馬利亞生的,卻是從聖靈成孕。祂的 出生是直接出於聖靈的(20)。祂的源頭是聖靈,祂的元素是神聖的,所以祂是 「神的兒子」(可一 1)。藉著童女馬利亞,祂穿上了血肉,就是人性,取了肉體 的樣式(羅八 3),就是人的樣式(腓二 7);後來,「耶穌受了浸,隨即從水裡 上來,看哪,諸天向祂開了,祂就看見神的靈,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祂身 上。」(太三 16) 主耶穌在神的靈降到祂身上以前,已經從聖靈而生(路一 35),證明祂裡頭早有神的靈,這是為著祂的出生-素質。現在神的靈降在祂身 上,是為著祂的職事-經綸。當主釘十字架斷氣時,「耶穌大聲呼喊說,以利, 以利,拉馬撒巴各大尼?就是: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甚麼棄絕我?」(太二七 46) 主既是神的兒子,是從聖靈成孕,為何祂還要喊出,「神棄絕我」?只為詩 篇二十二章一節應驗嗎?不,那是因為「成孕」是指素質,而「棄絕」是指經 綸,彼此下同,也不矛盾。, 神的「靈」,希伯來文分成「路阿克」和「奈夏瑪」,前者重在神的素質,後者重在經綸 是 第二個例子是新約中神的「話」,希臘文分「婁格斯」-常時的話和「雷 瑪」-即時的話。約翰福音頭一節,「太初有話,話與神同在,話就是神。」(約 一 1)其中三個「話」字都用婁格斯,都與素質相關。另一處較清楚的經文,「你 們蒙了重生,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,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,是藉著神活而常 存的話(婁格斯)。…惟有主的話(雷瑪)永遠長存。所傳給你們的福音(指完整的救 恩,参羅十二 1 註 1)就是這話(雷瑪)。」(彼前一 23,25)三一神的分賜是藉神的 話,按字義分成:1.”即時的話(雷瑪)”,向人傳福音,重在經綸(工作、能力)- 將 生命種子撒播出去;和 2.”神活而常存的話(婁格斯)”,使人重生,重在素質(生 命、內住)- 生命住在人裡面。(太四 4 註 5) 再看主說的話,「若有人聽見我的話 不遵守,我不審判他;…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,就是我所講的 話,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(約十二 47,48)其中共用三個「話」,前兩個是”雷 瑪”即時的話,而最後一個是”婁格斯”常時的話,知道原因嗎? 前兩個是主 說的”即時的話”,我們該領受、遵守,重在工作-經綸;而後者是指用神”常 時的話”(即聖經)審判人,重在所是-素質。較難解釋並領會的是主說,「賜人生 命的乃是靈,肉是無益的;我對你們所說的話(雷瑪)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」 (約六 63)既是生命(素質),主怎會用雷瑪(經綸)呢?我膚淺的看法,這句話主不是 說祂說的話本身就是生命,而是指祂說的話,有功用、有能力,讓人藉以重 生、得生命,重在工作、經綸。(註:「話就是神」〔約一 1〕的”就是”[GK 1510]意”存在、是”〔素質〕;而本節最後兩個”是”〔GK 2076〕意”他是” 〔經綸〕) 第三個例子較難看出區別,就是舊約將神的「靈」,希伯來文分成 「路阿克」(創一 2)和「奈夏瑪」(二 7)兩個字。前者重在神的素質,如神”創 造”人(一 27),暗指(未明示)造”人的靈”,似乎應該用「路阿克」,不過人 的靈只是個”容器”來盛裝神,並不是靈本身,所以神創造人時,避開明言「 人的靈」(註:舊約只有五次提及「人的靈」,除箴二十 27 外,其餘均用「路阿 克」,見代下二一 16,箴十六 2,賽十九 3,五七 15);而後者重在經綸,因為 神”塑造”人成了活的”魂”(二 7),用「奈夏瑪」(不是本質,不涉及生命,但 與”神的魂”〔箴六 16,賽四二 1〕相關),中文譯作”氣”。路阿克強調神是生 命,住在人的靈裡有神「形像」的盛器(真有神的形像,必須要有祂的生命);奈 夏瑪強調神的工作(表現),管治、控制並推動人的魂,可以活出神的「樣式」。( 參看一26 註 2)神曾對人吹兩次氣,第一口氣,如前述的”奈夏瑪”(創一 27),使 (所有受造的)人成了活的”魂”(註:聖經用「魂」代替「人」,如出一 5,書十 28 ;也可以用「奈夏瑪」〔譯作「氣息」〕代替,如申二十 16);而主復活後,向祂 的門徒(所有信徒)又吹了一口氣(約二十 22),説,你們受聖”靈”(相當於希伯來文 的”路阿克”),使門徒都得著永遠的生命。有一節經文很關鍵,就是主說, 「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生命的,就要保守魂生命歸入永遠的生命。」(約十二 25)清楚地啟示,信徒更新、變化過的魂,將歸入永遠的生命,意指魂(與”奈 夏瑪”相關)應包含在生命(與靈即”路阿克”相關)裡。摩西在他的著作中,只 有四次用到「氣息」(按恢復本),前三次都在創世記,皆用「路阿克」(創六 17,七 15,22),而後在申命記中只用一次,且是用「奈夏瑪」(申二十 16)。後 來,摩西的幫手約書亞都用「奈夏瑪」(書十 40,十一 11,14)。或許這是因為 神說,「我的靈(路阿克)就不永遠與他相爭;」(創六 3)相關,過了創世記七章 後,人既是肉體,即”屬魂”的,就不再適合用「路阿克」了。到詩篇,只有兩 節用到「氣息」:一節用「路阿克」講偶像,「有耳卻不能聽,口中也沒有氣 息。」(詩一三五 17);另一節用「奈夏瑪」指所有的人,「凡有氣息的,都要讚 美耶和華。阿利路亞!」(一五 0 6)-詩篇最末一節。有趣的是,舊約最後兩次用 「氣息」,原文也是用「奈夏瑪」(但十 17)和「路阿克」(哈二 19)各一次,分別 指人(但以理)和偶像。,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 包括 神的「靈」,希伯來文分成「路阿克」和「奈夏瑪」,前者重在神的素質,後者重在經綸,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 包括 就經綸 (功用) 看神是三,就素質 (本質) 看神該是一,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 包括 「伊羅欣」是重在祂的功用或工作,而「耶和華」是重在祂的本質、存在,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是 最後,箴言有兩節大家很熟悉相關的經文值得思想、參考。一處是,「敬畏 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。」(箴九 10)簡單講,人敬畏神” 是”(別的都不是),便得著祂是智慧的”靈”(神的”是”-生命),作智慧的開端; 而認識至聖者,便從凡俗中分別出來,有”魂”(神的”能力”-活的)的聰明。智 慧乃是神的靈(出二八 3,申三四 9,都用「路阿克」),也就是基督,所以能澆 灌人(箴一 23,也用「路阿克」)。另一處是,「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,鑒察人的 深處。」(二十 27)這裡人的靈是用「奈夏瑪」,非常準確,因為舊約時的人沒有 「那靈」(約七 39)內住在人裡,所以講「到人的深處」,一定不能用「路阿 克」,但每一個人都有神吹的氣在魂裡,即「奈夏瑪」,有它特定的功用,就是 耶和華的燈,鑒察人的深處,所以人未得救,仍會良心發現或心裡虧咎。 (董傳義弟兄),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 包括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, 就經綸 (功用) 看神是三,就素質 (本質) 看神該是一 是 神是”三一”,即是三(複數)-父、子、靈,又是一(單數)-獨一的(亞十四 9), 非常奧秘,用人的頭腦是想不懂也想不通的,如三就是一,既不合理,也不能 運算(應用)。不過若改用素質和經綸的角度思考,或許不難領會。就經綸(功用) 看神是三,就素質(本質)看神該是一。不只如此,凡與神有密切相關的,也有素 質和經綸的區別。下面舉三個可能最重要的例子,供我們參考、領悟。, 認識神的素質和經綸(創一、二) 包括 「成孕」是指素質,而「棄絕」是指經綸